2009年10月21日 星期三

Plan to reform headteacher choice閱讀心得分享

Plan to reform headteacher choice報導涉及二個概念:一、家長參與教育事務;二、校長遴選之方式。以下茲就此二面向反觀我國之現況提出淺見:

一、家長參與教育事務

        邇來教育部補助各地方政府辦理「促進家長參與教育事務」研習,旨在促進學校校長、教師以及家長本身對於促進家長參與教育事務的重視及瞭解,期藉由親師合作,共同為孩子營造優質的學習環境,就動機及方向而言,值得肯定。且現行法令對於家長參與教育事務的規定,散見於各法規,現有「國民教育階段家長參與教育事務辦法」位階不足,為臻完善,教育部刻正委託學者專家研擬「家長參與教育事務法」草案之制訂,在在顯示家長參與教育事務議題之受到關切。

        黃月純(2006)曾歸納分析1995年至2004年間有關台灣家長參與學校教育的學位論文,研究發現可供我國未來修法之參考意見:
        (一)學校及教師對家長參與學校教育持肯定之態度,但對其參與學校決策方面則持保留態度,甚至教師排斥家長參與。
        (二)參與方式,多侷限於協助學校事務工作上。
        (三)參與層面,以社會菁英較為積極。
        (四)整體而言,家長參與對學校、家庭與家長皆有所助益,但亦有少數別有居心的家長。

二、校長遴選之方式
        88年國民教育法修正以來,校長由派任制改為遴選制,多元參與理論上而言,彰顯各方意見受到重視,應可以淘汰不適任之校長,讓更多優秀的校長出線。

        然制度是人在運作的,校長遴選制度的實施有其正面效應,不可避免地亦有其負面影響,值得探究。如吳財順2004年曾以台北縣及新竹市為例,探究國民中小學實施校長遴選制度之影響,研究發現:

        (一)採用縣級校長遴選方式,能發揮「消除萬年校長心態」、「提升校長積極辦學的態度」、「督促校長專業成長」等多種正面功能。
        (二)採用縣級校長遴選方式,會產生「政治力介入遴選」、「校長辦學時人際取向重於專業取向」、「不良遴選風紀」等負面效應。

亂,因為在尋找新標準

        謹以龍應台女士的一段話,作為本文閱讀最後心得,期許也相信我們的教育會更好:

        台灣是一個新興民主,新興民主的意思就是,在實踐民主的過程中所發生的很多重大事情和冒出來的問題,都是有史以來第一次;人們知道過去的原則和觀念可能都不適用,但是對於新的難題又沒有現成可循的一套新的判斷標準。從外國拿來的,因為歷史條件、文化體質、發展階段差異很大,也不敢直接套用。於是一人一套標準,每一套標準都可能彼此矛盾,眾說紛紜,爭執不斷。


        「亂」,其實是一個自由開放的社會在摸索新共識,尋找新價值的過程裡所發出的喧聲。這種「亂」,不過是一個社會從威權到民主必經的歷史過程,我們在練走民主的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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